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正式实施,这是中国首部电子商务领域的综合性法律,针对舆论关注的个人代购、刷单、大数据杀熟、捆绑搭售等都做了相关规定。
同时一些关于电商法的谣言也在传播,比如“敏感字眼交易双方封号”、“不能微信直接付款”、“朋友圈限流和降权”等。
电子商务经营者是什么?
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商平台上的商家,以及通过微信、网络直播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还有一般所称的海外代购都是电商法的适用对象。
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那么《电商法》到底规范了些什么?又维护了哪些权利呢?
一、个人代购、微商行业将迎规范
电商法的实施,一个比较大的影响就是个人代购、微商行业将迎来规范。
对于那些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交易平台,进入门槛低的微商,若与消费者发生消费纠纷,一些微商往往通过更换账号或直接删除“好友”关系,试图逃避法律责任。
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二、不得编造用户评价
“亲,给个五星好评吧,返2元红包哦!”网购中,部分卖家一方面利用“小恩小惠”诱导消费者给好评,一方面购买“水军”刷好评。
电商法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三、商品搭售消费者要知情
买机票或者车票时,有部分APP会默认购买住宿优惠券。近年来,人们对一些OTA平台的这种做法不厌其烦,以后这种行为要禁止了。
电商法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四、不及时退还押金最高罚50万
前段时间的ofo小黄车和途歌押金难困扰着很多消费者。
针对押金退还难的问题,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未向消费者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或者不及时退还押金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禁止“大数据杀熟”
近年,“大数据杀熟”悄然兴起,如买同样的视频网站VIP会员,苹果手机用户比安卓手机贵;同样的打车起点和终点,但是用户的价格不一样。现在电商法规定禁止“大数据杀熟”!
电商法第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电子商务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广告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个人信息保护有待加强
此外电商法指出,应保护网购消费者权益。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对此,在分组审议中,不少委员建议应进一步完善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
整体上电商法更贴近消费者的立场,与商家则存在一定程度的对立。电商法明确了责任的划分,规范了电商平台用语,拒绝平台内的“潜规则”。